山东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4公务员招考职位表简章 |
来源:2exam.com 2014-5-25 10:45:57 |
招考职位名称 |
招考职位类别 |
职位描述 |
录用 计划 |
专业及学历、学位要求 |
招考对象 |
其他报考资格条件 |
考生报名 咨询电话 |
备注 |
专业要求 |
学历 要求 |
学位 要求 |
审判业务职位 |
A类职位 |
从事审判业务工作 |
2 |
法学(法学理论、法律史、宪法学与行政法学、刑法学、民商法学、诉讼法学、经济法学、知识产权法学、刑法学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、国际法学) |
研究生 |
硕士及以上 |
不限 |
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,并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(A证)。 |
0531-8169101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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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任法官职位 |
A类职位 |
从事审判工作 |
1 |
不限 |
大学本科及以上 |
不限 |
不限 |
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(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之间出生);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,取得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》(A证或B证),对具备法官任职条件,并已经通过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和其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,可以视为已经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;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,具有硕士学位、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;其他条件从简章。 |
0531-81691016 |
最低服务年限为7年,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服务期协议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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